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铁岭计划生育证明专题为你提供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及用途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要查询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用途

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理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流程

持相关材料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签发计划生育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理地点

需要到申请人现居住地计生办办理。

铁岭市计生办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如果符合条件应即时办理。

2.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3.可延长的时间但是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