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陷阱”步步惊心
2013-12-24 17:07 来源:168厂房网
【导语】: 不少租客发现,在租赁旺季租房,除了想找到条件和价钱都较为合适的房子要较为花功夫外,由于业主在旺季放盘不愁没有客源,于是也导致房客在双方协商时处于劣势位置,同时也容易造成租客在选择房子时存在一定的盲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特意请教了一些二手行家,让他们向目前急于租房的“租房族”指点几条旺季租屋的“醒目绝招”。
行家秘授四大“煞食”租房绝招
绝招一:看楼时尽量考虑一些租赁较为活跃的小区,因为这些小区放盘的机会较大,相对选择也较为充裕。
据了解,目前很多租客由于考虑就近工作地点租屋,于是往往将选择范围圈定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在租赁旺季的2、3月份,这些消费者通常很难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子,要不房子条件不合,要不就价钱不合。因此行家建议,这种租客不妨可以将眼光放得远一些,将居住地点的选择范围扩大,挑选一些距离工作地点相对较远、但交通条件又相对便利的房子。
绝招二:租房时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实际需要,并且要清楚租房是满足短期的居住需要,切勿盲目“贪大”。
据了解,由于在租赁旺季要找到面积和价钱都合适的房子较为花功夫,不少租客往往就不考虑自己的实际需要,盲目下决定,以致预算超支外又浪费空间。
像李先生夫妇,本来想要找一个两房单位,但看了很多两房单位后都不满意,于是就听信中介劝言选择了一个三房单位。后来,李先生夫妇都后悔不已,其中一个房间根本用不着,每月要付的月租却比预算多了500元。
绝招三:租客在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紧记检查房屋房产证是否与业主身份证一致,确定出租人是否真正的业主。
因为在租赁旺季,为了赚价差,一手租客转租二手租客的现象会大为增多。行家指出,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再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另外,即使原租人不追究原承租人的法律责任,由于很多时候一手租客与二手租客在合同上要求的不一致,二手租客随时被原租人“扫地出门”的风险极高。
绝招四:在租赁旺季,租客在与业主办理“交接”手续时更要谨小慎微,不能粗心大意,主要是理清上手租客是否已经交清煤气费、水电费等,点清租房里的家具设备,数目与损坏情况最好清楚写明。
据了解,一些租客由于没有注意到以上问题,就无辜要为上任租客多交数月的煤气、水电费,更有的租客因为家具的损毁与业主陷入无谓的争持中。
无论您来自何方,只要您是“新鲜人”,请不要错过这期专题。而那些已扎稳根基的“新客家”和老房东也不妨看看,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或许是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做法。大家还是依法办事比较稳妥,惹上纠纷或官司
随着高校毕业季的来临,房屋租赁市场再度迎来热潮,部分区域再现“供不应求”现象。本月租金因此也随之上涨,租金均价为1941元/月,环比上涨1.84%。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由于租房市场“僧多粥少”,有的中介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仅没有体现诚实信用的商业理念,相反设置一些陷阱诓骗客户,亟待引起广大租客的关注。
段时间有租房需求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尤其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因经济能力弱而基本上都选择租房住。那么,租房该注意哪些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呢?对此,二手理财投资专家给出以下建议。
随着政府对“科学梯次置业”及“鼓励适量的居民租房”的建议和引导,加之受到双税影响:租赁房源增加、毕业生数量高增时期租赁需求上升的供需两旺的原因,租赁市场颇为活跃。
租房市场上经常会发生一些无良中介骗取中介费的事件发生,使得房屋中介公司的信誉大打折扣,再加上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管理,让一些欲租房者“望而生畏”。
对于,租客而言,如何在较短时间内用有限的资金租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也算是一大难题。相对而言,他们一般情况下经济实力都比较弱,独自承担数目不小的租金费用,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因此在租房之前有必要
一边是火热开建,一边是冷清空置。2011年末以来,陆续有消息传出,在公租房建设热潮中,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推出的公租房“头道菜”,都无一例外受到冷遇,面临少人问津的尴尬。而位置偏远、价格偏高、
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
随着冬季的到来,住房供暖成了人们生活中首要考虑的问题。想租一套有暖气又合适的房子成了许多租客心头的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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